
根據《意見》,地熱能利用的主要目標為,到2015年,基本查清全國地熱能資源情況和分布特點,建立國家地熱能資源數據和信息服務體系。全國地熱供暖面積達到5 億平方米,地熱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0萬千瓦,地熱能年利用量達到2000萬噸標準煤,形成地熱能資源評價、開發利用技術、關鍵設備制造、產業服務等比較完整的產業體系。到2020年,地熱能開發利用量達到5000萬噸標準煤,形成完善的地熱能開發利用技術和產業體系。
《意見》提出,未來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,會同國土資源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編制地熱能開發利用總體規劃。同時,要完善價格財稅扶持政策。按照可再生能源有關政策,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地熱能資源勘查與評估、地熱能供熱制冷項目、發電和綜合利用示范項目。按照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政策要求,對地熱發電商業化運行項目給予電價補貼政策。最后,還要建立市場保障機制。
2012年9月底,國土資源部曾召開全國地熱能勘查評價與開發利用工作座談會,當時就對《意見》進行了討論,此后又多次召集部分業內專家就此征求意見。目前,北京、浙江以及烏魯木齊和臨沂等地,都有針對轄區內地熱資源利用的專門性文件,但全國范圍內尚未有針對地熱能開發的專門性文件。
國土部辦公廳2010年發出《關于做好“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地質響應與對策”有關工作的通知》提出,要利用三年時間,查明全國地熱資源量,劃分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適宜區,制定地熱資源開發利用規劃,建立地熱資源監測網,推動地熱資源開發利用。通知還稱,將通過財政部門安排專項,支持地熱資源調查評價工作。